| 第八条 出版委下设办公室(设在石油工业出版社总编室),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受 |
理申请、组织评审、监督检查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草拟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提出年度经费控制指 |
| 标建议,编制基金预算和决算,管理出版的成果等。 |
第三章 资金来源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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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石油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由石油工业出版社自筹资金设立。 |
| 第十条 石油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用于部分或全额资助石油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所批 |
| 准项目的出版。 |
| 第十一条 石油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管理遵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版基金不得用于购买股票、 |
风险债券,不得用于进行生产经营和房地产等风险性投资。 |
第四章 基金资助范围 |
| 第十二条 石油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范围包括: |
| 1.学术专著,即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在实 |
| 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
| 2.基础理论著作,即作者在荟集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的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整理基础上, |
| 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或新颖体系,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
3.应用技术著作,即作者把已有科学理论用于石油石化生产实践或者总结生产实践中的先进技术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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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高校精品教材。 |
| 第十三条 石油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规模一般为每年15—20种。 |
第五章 申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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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申请条件 |
| 1.申请者应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所有者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时,须有委托书。著作权属多人时,须 |
| 出具由全体人员签署的意见书。 |
| 2.申请者所申请项目应属石油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范围。 |
| 3.申请者须填写《石油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并附下列相应材料,一式四份: |
| (1)书稿的“前言”和“三级提纲”(至少到节一级); |
| (2)反映书稿水平和特点的部分样稿(每位作者均需提供一章); |
| (3)主要参考文献(注明出处、时间); |
(4)其他可反映其水平的材料(奖励情况、鉴定证书、本人代表性论著及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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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的具体推荐意见。 |
| 面的专家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聘期一般为三年。 |
| 第十五条 申请者和合作者不能同时提出两项申请。 |
| 作计划,提出年度经费控制指标,批准年度资助项目方案和出版基金预算、决算等,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
| 第十六条 石油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请由出版委办公室受理。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年 |
| 2月1日至3月20日。申请表格可在石油工业出版社网站(http://www.petropub.com.cn)下载。 |